台海网12月1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廖珍妹)近日,
漳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漳州市加强金融服务工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25条金融服务工业发展的措施,涵盖银行、保险、政府增信、资本市场、类金融机构等。
比如,首次提出工业贷款指标考评:对工业贷款贡献较大的银行最高奖100万元,并授予年度“服务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银行”荣誉。
《若干措施》指出,在科创板上市,工业企业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漳州市域外迁入的境内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漳州市的,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按每年环比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奖励。《若干措施》指出,拟上市工业企业,完成实质性股份制改造,自完成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变更登记的次年起3年内,按每年环比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奖励。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漳州市非上市企业且全市累计投资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在当地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被投资企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按1.5%执行。吸引所投市域外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漳州市的,按实际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被投资企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按3%执行。
在类金融机构方面,融资租赁公司购入漳州市工业企业生产的设备用于租赁业务的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商业保理公司为漳州市企业提供国内、国际保理业务,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据悉,为积极推进漳州市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增强金融对工业企业的服务质效和服务能力,构建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落实漳州市委、市政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决策部署,支持工业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由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起草的《漳州市加强金融服务工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出台,“真金白银”“干货十足”的政策将全面赋能漳州市工业“强筋壮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