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4日讯 据闽南日报报道 笔者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获悉,日前,
漳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八条措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加大自主创新正向激励
加快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步伐,加大研发投入。至“十三五”末,力争全市研发投入保持年均22%以上的增速。在享受全省研发投入分段补助的基础上,对首次有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按研发投入的2%给予奖励;对非财政划拨的高校、科研院所,按研发投入比上一年度增加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研发投入比上一年度增加22%以上的企业,按研发投入比上一年度增加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凡符合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并列入统计目录的企业,年度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上一年度增长200万元以上的,给予当年度增加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新列入国家、省级创新型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获得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