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查看: 1425|回复: 1

春节怎么办?就地过节!莆田市人社局最新通知来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7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节的脚步日益临近,
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莆田市人社局最新通知:
鼓励弹性休假,
倡导留莆过年!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结合莆田市实际,1月4日莆田市人社局发出《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鼓励推行弹性休假,倡导非必要不离莆,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带头在莆欢度新春佳节;

▶做好人文关怀工作,提高企业和职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保障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级人社部门应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通知》全文如下——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各用人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由于国内冬季疫情防控面临新态势,防控工作依然严峻复杂,同时元旦、春节期间是人员流动、聚集的高峰期,做好疫情防控是当务之急。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统筹安排“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和职工休息休假工作,坚决守住疫情传播防线,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全力推进稳生产、稳就业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有效排查和化解劳动纠纷矛盾,确保全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稳定。

二、鼓励推行弹性休假。“两节”期间,鼓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尽量在莆过节休假,减少“两节”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莆、非必要不出境;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带头在莆欢度新春佳节。

三、做好人文关怀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协同各级工会和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对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好“两节”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对“两节”期间坚守岗位、奋战一线和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干部职工,切实予以人文关怀,兑现落实我市连续生产企业的奖补政策,提高企业和职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各用人单位要强化返乡和留莆过年的职工生活保障,让留莆过节职工感受到企业“家”的温馨。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协同工会组织,组织走访慰问重点工程、防疫物品生产、城市生活保障及各行各业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落实落细。

四、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各用人单位应认真执行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的政策法规(见附件),合理安排两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春节期间加班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各级人社部门应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过设立窗口、信件、开通12333人社热线、莆田人社官网网上(http://rsj.putian.gov.cn/)、莆田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方位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纠纷调解申请,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和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作用,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劳动者年底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图片来源于网络


相关阅读

此前,荔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也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如下:










“两节”放假与工资支付,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2021年元旦、春节放假与工资支付政策指引

一、2021年元旦、春节假期有关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规定,2021年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4号)规定,元旦法定节假日为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根据上述规定,2021年元旦放假3天,其中法定节假日1天(1月1日),其余2天是周休息日(1月2日、3日)。春节放假7天,其中法定节假日3天(2月12日-14日),其余4天假期(2月11日、2月15日-17日)系休息日调休。

二、元旦、春节期间加班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元旦、春节法定节假日(1月1日,2月12日-14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本人要求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元旦、春节法定节假日之外假期工作的(1月2日-3日,2月11日、2月15日-17日),应当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三、元旦、春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办法

以莆田市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月)为例,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资计算如下: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300%支付工资报酬,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资为:1570÷21.75×300%=216.6元;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200%支付工资报酬,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资为:1570÷21.75×200%=144.4元。

注:以上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最低加班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实际加班工资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计算。

来源:福建日报微信综合 莆田市人社局网站、厦门市人社局网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7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莆田人口净流出的地区,应该发文鼓励莆田人在外安心过年,就不要回莆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福建论坛

GMT+8, 2024-4-26 06:49 , Processed in 0.06701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