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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出“13条”,到2023年——新增3000家企业 “上云上平台”
台海网2月16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为进一步激发制造业活力和创造力,助推制造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泉州市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日前制定。《若干措施》提出13条具体措施,从支持龙头企业和明星梯队企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企业上云和服务型制造等四方面,加快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引导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泉州市制造业龙头企业围绕增资扩产、改造升级、延伸链条、补齐短板等方面建设实施项目。对产业龙头企业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至2023年,力争新增超10亿元、超30亿元、超50亿元和超100亿元产业龙头企业分别为50家、10家、5家和3家。
激励明星梯队企业快速发展
对年产值(或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的明星梯队企业,且企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和连续两年保持稳定增长的,受益财政按企业当年比上年度新增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县两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50万元。至2023年,力争促进年产值(或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且实现税收增长的企业24家。
支持明星梯队企业兼并重组
对明星梯队企业完成收购兼并重组且收购规模达到2000万元以上,符合泉州市兼并重组项目扶持条件的,受益财政按实际发生规模不高于5%的额度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至2023年,力争支持9家明星梯队企业开展兼并重组。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或产业园区平台共同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创建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工业和信息化类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研发设备升级换代,对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引进和购置研发设备,按不高于设备原值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至2023年,力争新培育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2家以上,新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为3家、10家、15家以上。
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
支持制造业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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