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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24条措施 扶持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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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漳州出台24条措施 扶持企业上市

www.taihainet.com 2021-08-31 07:00 来源:        台海网 廖珍妹 用手持设备访问

  台海网8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廖珍妹)近日,漳州市印发《漳州市扶持企业上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企业挂牌交易等提出11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助力企业把握科创板、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等契机,为企业顺利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供强有力支持。
  加强事前奖励:《措施》明确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改制辅导相关协议并完成改制的,地方财政将对中介费用的80%给予补贴。企业对高管、核心骨干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在完成改制后,可获10万元奖励。
  细化新三板挂牌奖励:《措施》明确企业在基础层挂牌,给予奖励170万元;企业首次进入创新层,追加奖励30万元;企业在精选层挂牌,再给予奖励100万元。
  A股上市奖励丰厚:《措施》明确企业拟境内A股上市,奖励累计可达600万元,包括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奖励100万元、首发上市申报受理300万元、首发上市获得审议通过200万元。
  加大企业境外上市奖励力度:《措施》明确以本地企业为上市主体直接在境外上市的,可获奖励600万元。企业红筹上市且募集资金50%以上投资漳州市,最高可获400万元奖励。
  此外,为激发企业高管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措施》新增对企业高管团队和有功人员的奖励。民营企业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且募集资金的50%以上实际用于本市项目投资的,企业高管团队和有功人员最高可获奖励200万元。上市公司(含境外)股权再融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融资在成功实施后,公司高管团队最高可获奖励100万元。企业进入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程序或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当年起,3年内由地方财政对企业高管按其上一年度工资薪金收入的6%给予奖励。
  《措施》自2021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021年3月22日起至政策实施日,企业相关事项符合条件的按《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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