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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更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在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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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4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明市5部门联合出台“十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更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就业

日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5部门联合印发《推进三明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从政策宣讲、志愿服务、“扬帆计划”、协同育人、岗位开发、就业服务、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创业贷款、落实机制等十个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进一步促进更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就业。

在开展政策宣讲方面,由市委宣传部牵头,邀请市党政领导干部、大中型企业负责人深入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给毕业生上形势与政策公开课,面对面宣介三明市情、经济形势、发展战略、创业环境、就业机会、就业创业政策、成长空间等;由团市委牵头,吸纳一批优秀创业青年、青年企业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加入“三明后生仔宣讲团”,并深入本市大中专院校宣讲,引导学生关注留明发展机会,调整优化职业规划。

在开展志愿服务共建方面,由团市委牵头,组织30个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与本市大中专院校结对共建并开展志愿服务。与此同时,在市级青年“五四奖章”和优秀团干、团员等共青团系统荣誉认定时,对“志愿汇”APP信用时数达到1000小时的在校学生予以倾斜。

在开展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方面,由团市委牵头,以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型非公企业、辖区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重点,每年提供不少于600个实习实训岗位;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可为实习学生提供适度生活补贴,帮助解决食宿问题;有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适当的劳动报酬,顶岗实习学生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在支持企业院校协同育人方面,由市教育局牵头,开展产学研联动,推动本市大中专院校与园区、文旅行业、乡村振兴产业签订战略性合作协议60份,并设立实习实践基地,实现岗位需求与毕业生求职高效匹配;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等大中专院校,根据我市产业发展优化专业设置,与企业对接开设“人才订单班”,加大制造业类、服务业类、师范类、养老托育类等急需专业的设置。

在加大岗位开发供给力度方面,由市人社局牵头,注重面向我市龙头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开发优质岗位;同时,引导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线上求职登记,实现岗位信息和求职信息精准匹配;市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负责事业单位岗位征集,及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e三明等媒体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在提供专业化就业服务方面,由市人社局牵头,每年在本市大中专院校组织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16场;在线上设立e三明就业专栏,线下设立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服务绿色便捷窗口,为毕业生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

在提供人性化住房保障方面,市住建局、三元区政府负责将碧桂园、恒大御府配建的公租房中,调换210套(间)为大中专毕业生公租房,解决新就业毕业生短期租住问题。毕业三年内有意留明求职实习的我市大中专院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可申请享受大中专毕业生公租房三个月免费住宿。

在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方面,针对在我市各类企业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本地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给予每人2000元在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

在给予创业贷款贴息支持方面,由市财政局牵头,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自主创业的,给予贷款期限最长3年,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支持,贷款利率LPR—150BP以下的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贴息期2年。

在建立健全落实机制方面,由市政府办牵头,建立市、县两级“推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督查机制、奖惩机制,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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