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18359180574 于 2021-12-26 09:13 编辑
12月25日晚,在福州旗山湖举办了“草莓音乐节”,这个本是音乐迷们的狂欢节,没想到也成了小偷们的”狂欢节“。在音乐节结束时,报警点挤满了来这里报案的观众,说自己的手机在看演出时被偷走了。 海都记者在现场看到,有数十位观众来反映这个情况。记者用手机拍摄了观众报案的画面和视频,这时现场的警察上前,竟要求记者删除素材。随后警察将记者带到了上街荷塘派出所,警察称他们有权检查市民信息,并再次要求记者删除相关的所有视频和照片。之后,一名警察拿走了记者的手机,删除了与他们有关的视频和照片。
25日晚10点左右,记者从荷塘派出所离开。 据了解,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公安部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镜头”下执法,注意规范执法行为,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夺取拍摄器材或强行要求删除,但可口头劝阻。对执法对象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果断依法处置,避免群众长时间围观。 另外,《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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