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鼓楼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办公室举办“要约行动月”现场要约活动,区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企联及10余家符合签约条件的企业代表参与此次活动。活动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人员围绕新就业形态,向企业代表详细讲解了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内容,现场回答了关于集体协商以及劳动用工方面的问题。本次活动是鼓楼区对线下开展集体“要约行动月”的一次探索,是积极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有益尝试,也是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的有力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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