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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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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31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绍兴柯桥公布数据!日均发生交通事故105起,原因分析

2023-11-0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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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发生交通事故105起,15人受伤。这是绍兴柯桥交警在2023年三季度全区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报告中列出的数据,7至9月共发生交通事故9694起,同比下降17.24%。然而亡人事故数三季度、9月份同比却呈上升趋势,凸显了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
柯桥全区43.1万人机动车驾驶员,43.9万辆机动车,2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行驶在1769公里的道路上。如何持续管好人、车、路,从有限的警力中挖掘潜力,考验着城市交通管理者的能力与水平。

交通事故,让伤者痛亲人哭
当事人家属一波又一波,来到柯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一楼大厅寻求帮助。面对死者家属泪如雨下般的哭诉,当事双方激烈的争执,民警们在个中角色间不停切换,一面充当心理辅导员,一面忙着调查事故原因,一面又帮着当事双方协商。亡人交通事故高发,让他们鲜有笑容,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可作为专职处理亡人事故的他们,必须比谁都要冷静、坚强。
“很多事故,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当事人心存侥幸,求快求近,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了不幸的发生。”民警王金钟从事事故处理工作刚满一年,最近他又接手了一起亡人交通事故。
10月10日凌晨,刘某、王某两名女员工在下班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后调查发现机动车驾驶员开车接打电话,待发现突然左转的对方,再踩刹车为时已晚,坐在后座的王某因未佩戴头盔,最终酿成了悲剧。

交通事故在给受害人个体带来伤害的同时,还对家庭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家庭层面上,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家庭成员的伤亡、家庭财产的损失、家庭经济的压力增加等问题。在社会层面上,交通事故给公共财产带来损失、增加了社会负担、破坏了社会秩序。再多赔偿、再多时间,也难以修补事故给伤者及亲属带来的伤痛。
文明交通 人人有责人人践行
隔离栏前玩“跨栏”,红绿灯前“读秒抢跑”,开车上路打电话聊微信,酒后开车上大马路,这些交通不文明行为,不仅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还押上他人的幸福。
三季度全区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第三季度小型客车、电动自行车、重型货车三类事故分列前一、二、三位,而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漠视交通法规,随意变道、逆行、闯红灯、抢黄灯,大货车右转弯未让直行车辆、超载超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而不佩戴头盔或未正确佩戴是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乘客死亡的另一主要原因。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是每次临行前家人的叮嘱,是幼儿园孩子、小学生都懂的课本内容,是考驾照时驾校老师的反复提醒,是写在马路上的醒目标语,而它更应是每个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行为规范。
城市的文明就写在马路上。文明交通作为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全社会、每个人的共同参与、共同践行,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交通安全防线,书写马路上的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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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1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历年交通事故统计https://wenku.baidu.com/view/a60857a8d1f34693daef3eec.html?fr=aladdin664466&ind=1&aigcsid=40310&qtype=0&lcid=1&queryKey=%E4%BA%A4%E9%80%9A%E4%BA%8B%E6%95%85%E7%BB%9F%E8%AE%A1&_wkts_=1711897002564&bdQuery=%E4%BA%A4%E9%80%9A%E4%BA%8B%E6%95%85%E7%BB%9F%E8%AE%A1&needWelcomeRecomman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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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1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交通事故统计https://wenku.baidu.com/view/133cda18fad6195f312ba6ca.html?fr=aladdin664466&ind=4&hitsid=1&target=%E5%B8%AE%E6%88%91%E5%86%99%E4%B8%80%E7%AF%87%E2%80%9C%E4%BA%A4%E9%80%9A%E4%BA%8B%E6%95%85%E7%BB%9F%E8%AE%A1%E2%80%9D&aigcsid=40310&qtype=0&lcid=4&queryKey=%E4%BA%A4%E9%80%9A%E4%BA%8B%E6%95%85%E7%BB%9F%E8%AE%A1&_wkts_=1711896996666&bdQuery=%E4%BA%A4%E9%80%9A%E4%BA%8B%E6%95%85%E7%BB%9F%E8%AE%A1&needWelcomeRecomman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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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1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2023年我国车祸数据分析报告最新
2023-09-28 18:56:31作者:一梦繁华里人


一、引言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不断攀升,道路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车祸情况,本文对2023年的车祸数据进行了深入分析。

二、数据来源与方法

本文数据来源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开数据。采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

三、分析结果

1. 车祸发生情况
根据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75万起,较2022年上升了8%。其中,死亡人数达到50万人,上升了4%。另外,受伤人数达到6万人,上升了5%。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3.6,与2022年基本持平。

2. 车祸原因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我们发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是导致车祸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疲劳驾驶导致的事故占到总事故的15%,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占到总事故的13%,超速行驶导致的事故占到总事故的11%。此外,驾驶员经验不足、路面湿滑、能见度低等因素也会增加车祸发生的概率。

四、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车祸不仅会给个人带来不可估量的伤痛和悲痛,也会给国家经济和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1. 医疗费用增加
车祸导致的伤者需要接受医疗救治,这会增加医疗资源的消耗,导致医疗费用的增加。根据数据显示,2023年因车祸导致的医疗费用达到80亿元,比2022年增加了6%。

2. 生产力损失
车祸导致的伤者需要接受治疗和康复,这会导致这部分劳动力暂时退出生产领域,从而造成生产力损失。根据估算,2023年因车祸导致的生产力损失达到70亿元,比2022年增加了4%。

3. 社会福利负担
车祸会对社会福利造成压力。一方面,社会福利基金需要支付车祸伤者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另一方面,对于因车祸致残的人员,社会福利基金还需要支付其长期的康复费用和护理费用。根据数据显示,2023年因车祸导致的社会福利负担达到10亿元,比2022年增加了3%。

五、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2023年我国车祸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是导致车祸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车祸也对国民经济和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来减少车祸的发生和降低其影响:

1. 加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
2.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执法力度;
3. 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和设备的配备;
4. 鼓励使用智能交通技术和设备等。

总之,我们应该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减少车祸的发生和降低其影响,为构建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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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1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近五年,北京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逐年递减
新京报
2022-10-13 19:43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10月13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交管部门五年来全面提升交通服务保障水平措施的成效。会上,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赵鑫介绍,五年来,北京市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逐年递减,从2017年的2.33降至2021年的1.62。针对全市1200万名驾驶员,2021年9月1日,北京市交管局率先在全国推行电子驾驶证,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截至目前,431.26万驾驶人成功申领,办事出行更加方便。
赵鑫介绍,近年来,市公安交管部门坚持“首善标准”和“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城市管理理念,积极在交通优化、设施保障、信号灯管理等方面不断深耕细作,全市先后完成二环路辅路、京藏辅路、马家堡南延等一批慢行系统精品工程,非机动车通行效率提高25%,在50余处路口率先实现非机动车一次左转交通组织,非机动车左转用时减少30秒。市交管局还编制了《北京市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交通组织设计指南》,为全市慢行系统优化改造提供了标准化解决方案。
全市共设置了151处常态管控岗位,并组建800人专业铁骑队伍。目前铁骑已经成为首都公安交管队伍中一支指挥有力、运转高效、机动灵活的特种作战力量,两年来及时处置路面警情19.7万起,整体处警效率提升3倍,二环路等重点区域高峰时段处警平均用时下降45%。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交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市交管局在加强路面管理的同时,交管部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专业运输单位,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逐一约谈隐患突出运输单位企业法人,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货运企业进行媒体曝光、黄牌警告,对未履行安全责任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动态开展隐患排查,累计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黑点810处。
发布会上,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650万辆,驾驶员总数已达1200万人。交管部门充分利用12345热线平台,主动整合内部力量,畅通民意渠道,同时完善“互联网+交管”服务平台,搭建交管12123语音服务平台,推广网上自助办理。五年来,“交管12123”APP平台总注册量1291万,受理网办业务1.2亿笔。目前,全市车驾管网办业务已达到同类业务办理总量的76%,线下执法站窗口接待人数同比下降25%,网办效能进一步提升。
2021年9月1日,北京市交管局率先在全国推行电子驾驶证,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截至目前,431.26万驾驶人成功申领,办事出行更加方便。今年,北京公安交管部门拓展16个区的200余家社区医院,对驾驶人的体检信息实现网上传输,驾驶人办理驾驶证业务免提交体检表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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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1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交管:去年涉酒亡人事故下降40% 市民网上自助办理交管业务总量1.13亿件
青瞳视角
2024-02-01 13:40
1月31日,北京交警举办“向市民报告”活动,介绍了多项去年交管工作的新进展。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市民群众通过交管业务窗口和互联网在本市办理的交管业务总量达到1.29亿件,市民通过网上自助办理了1.13亿件交管业务,通过远程处理46万余起交通事故,事故处理平均耗时仅17分钟,避免了“小事故”引发“大拥堵”,涉酒亡人事故同比下降40%。

交管部门分两批对全市71条、656公里公交专用道进行了优化调整

活动上,北京市交管局秩序处处长张磊介绍,北京作为首都、作为超大型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居全国之首,北京市交管局在2.4万份市民调查问卷中,90%以上市民的意见建议,对北京公交专用道周末时段进行优化。2023年,交管部门分两批对全市71条、656公里公交专用道进行了优化调整。

孩子上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是每个家庭操心的事儿,为缓解学校门前人车交织和拥堵的问题,交管部门推动开通了“通学车”,施划了“通学路”,2023年,交管部门对全市4630所中小幼学校实施“一校一策”,治理问题隐患7760项。

交管部门通过一系列优化匹配医院内外部交通流线的措施,让协和医院周边交通事故和拥堵警情下降40%,同步对北京医院、儿童医院、北大医院、北大妇幼医院等重点医院开展了综合治理并实施优化改造措施33项,打通了阻碍市民就医路上的“肠梗阻”,畅通了生命通道。

2023年,交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北京西站增设临时落客区,重新规划网约车行车路径,增设b1接站快速通道。此外,在站内分级设置引导标志,日均分流网约车接驳旅客达4000余人;对北京站进行了精细化的治理,下一步还将围绕北京南站、朝阳站开展综合治理。

北京交管推行全市绿波带可视管理 过绿灯将不再是一件“凭运气”的事

北京市交管局科信处处长朱林介绍,2023年,第四代北京公安交管指挥中心投入使用。新一代指挥中心,具备交通调控、岗位管理、警情处置、合成作战等系列功能,是日常交通管理的中枢大脑。

新的交通运行监测平台,集合了16万路视频监控、2.3万套交通检测设备,接入了高德、百度等互联网路况数据。通过搭建交通感知大模型,对海量数据进行融合计算,实现了对全市交通运行的立体呈现,最终实现道路运行“全面感知、在线诊断、实时预警、仿真优化、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

据了解,2023年,交管部门对城区主干路网的800处老旧信号灯进行了联网和智能化升级改造。目前,全市联网信号灯已达到4400处,中心城区路口联网直控的信号灯超过了全市总数的95%,全部由第四代指挥中心进行集中管控。

驾车出行,离不开导航软件。在科技的加持下,通过地图和路况即可优化信号灯时间,目前,交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全市绿波带可视管理”应用计划,在平峰期间,一次连续通过5个路口,通过时还都是绿灯,将不再是一件“凭运气”的事。

2023年,交管部门还建设并推广使用了110、122“两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当遭遇较为复杂、需要交警或派出所的多警种配合处置的警情时,通过110、122“两台合一”平台,就能在第一时间调度多个警种来解决市民的困难。

交管部门动态治理各类交通安全隐患2.8万处 对619处事故多发点位进行挂账治理

北京市交管局事故处处长于海涛介绍,2023年,交管部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开展事故预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保持了近年来亡人事故稳步下降的良好态势。

据透露,近几年,北京涉及大货车的亡人事故占到亡人事故总量的24%,对此,交管部门试点推行了“右转必停”措施,自2023年5月起,交管部门在全市104处路口设置了货车右转必停的标志标线,截至目前,已经增设到了209处。在设置了右转必停标线的路口,没有再发生因为大货车右转造成的亡人事故。2023年,交管部门动态治理了各类交通安全隐患2.8万处,特别是对山区、农村、高速公路等619处事故多发点位进行挂账治理,通过对隐患点位的改造治理,最大限度降低了交通事故风险。

除了客观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是因为交通违法引发的,特别是一些主观故意的违法,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对于违法改装、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交管部门结合违法多发的时间、地点,有针对性进行查处,对涉事司机依法进行高限处罚,从源头上防范事故的发生。此外,交管部门还围绕引发事故较多的货车、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车种,以及酒驾、闯灯、超速等重点违法,通过查、管、宣、防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净化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违法对交通安全的危害。

据了解,2023年,涉酒亡人事故同比下降40%、摩托车亡人事故同比下降14%、货车亡人事故同比下降13%,涉及电动三四轮车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0人。

另外,为防止“小事故”引发“大拥堵”,提升事故快清快处的效率,交管部门开发了远程视频处理系统,全年远程处理交通事故46万余起,处理量同比提升64%,远程事故处理模式在缓堵、便民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023年市民群众通过网上自助渠道办理的交管业务总量已达到1.13亿件 同比上升了40%

北京市交管局为民服务中心民警杜昕介绍,2023年7月,北京遭遇极端强降雨天气,交管部门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在受灾严重的房山和门头沟区组织专业力量打捞、清拖受损车辆,协调推进保险理赔,设置了临时车管服务窗口,开通绿色通道,为灾区群众前置办理号牌补领、车辆注销等紧急业务,并现场指导车主申请更新小客车指标,解了群众的燃眉之急。

2023年全年,市民群众通过热线电话、官方网站、手机APP、随手拍平台咨询反映,由交管部门答复处理的各类诉求总量达到945万件;市民群众通过交管业务窗口和互联网在本市办理的交管业务总量达到1.29亿件。面对数以万计甚至几十万计的诉求和业务,为民服务中心“整合”“科技”“创新”的工作“三大利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让每一位市民群众提出的常规诉求都能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交管部门建立并推广全要素的“交管业务知识库”体系,近97%的群众诉求都能在提出问题的当天得到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准确全面的高质量答复。对于实时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或者建议意见,通过一体化的大数据平台进行统一的流转、督办、答复、回访、分析、考核,2023年,交管部门12345派单的解决率和满意率双双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

近年来,交管部门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预约办”,推出了一系列深受市民群众欢迎的服务新举措。以前需要奔波两三个地方、耗时一整天才能办完的交管业务,现在只需要拿起手机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解决。2023年,市民群众在北京市通过网上自助渠道办理的交管业务总量已达到1.13亿件,同比上升了40%,“交管12123”APP的注册用户已突破1346万人。

另外,为方便市民进行免检车申请免检标志,节约市民时间,交管部门创新服务模式,在车辆年检到期前的60天,就会通过短信、手机APP主动推送免检标志,车主只需点击确认,即可完成办理。同时,交管部门将验车服务延伸到了周日,为了24小时为市民答疑解惑,“欣欣警官”智能问答系统全天候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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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1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交警举办“向市民报告”活动,去年办理交管业务1.29亿件
新京报2024-01-31 20:31





1月31日,北京交警举办“向市民报告”活动,介绍了多项去年交管工作的新进展。
2023年,市民群众通过网上自助办理了1.13亿件交管业务,通过远程处理46万余起交通事故,事故处理平均耗时仅17分钟,避免了“小事故”引发“大拥堵”。目前,北京联网信号灯达到4400处,打造了100条绿波带。下一步,交管部门还将围绕北京南站、朝阳站开展交通综合治理。
北京已打造100条绿波带
据北京市公安交管局科信处处长朱林介绍,2023年,第四代北京公安交管指挥中心投入使用,它集合了16万路视频监控、2.3万套交通检测设备,还接入了高德、百度等互联网路况数据。通过搭建交通感知大模型对海量数据进行融合计算,实现对北京全市交通运行的立体呈现,最终实现道路运行“全面感知、在线诊断、实时预警、仿真优化、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科信处处长朱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供图
对于路面刚刚发生的交通事故,系统能够对路面的交通堵点、事故实时预警,在派出民警到现场的同时,指挥中心会根据事故周边道路的拥堵情况,进行远程信号灯控制,避免因事故导致道路拥堵蔓延。
2023年,北京交警还对城区主干路网的800处老旧信号灯进行了联网和智能化升级改造,目前全市联网信号灯达到4400处, 中心城区路口联网直控的信号灯超过了全市总数的95%,也由第四代指挥中心进行集中管控。
借助大数据,北京交警正在实现让市民驾车时感受到“一路绿灯”。通过“定策略、调配时、看效果”等综合措施,信号灯配时规则不断迭代,最终实现信号灯随着路面交通流量的变化自适应放行。目前,北京已打造了100条绿波带。
将围绕北京南站、朝阳站开展交通综合治理
“2023年,北京交警分两批对全市71条、656公里公交专用道进行了优化调整,周末和节假日允许社会车辆全天通行。”据北京市公安交管局秩序处处长张磊介绍,提升公交专用道通行效率一直是交管部门关心的话题,在收集到的2.4万份市民调查问卷中,90%以上市民建议允许社会车辆周末全天通行公交专用车道。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处长张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供图
数据监测发现,取消公交车专用道后,周末公交出行的市民并未受到明显影响,真正实现了道路资源利用最大化。
例如德胜门外大街,它是京藏高速延长线,也是北京北部地区居民进城的主要道路。原先道路主路最外侧设置了早6点到晚8点的公交专用道,社会车辆不能通行。公交专用道进行优化调整后,允许社会车辆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全天通行,道路通行效率提升了20%。
学校、医院周边的交通治理同样是交管部门关注的重点。2023年,交管部门同步对北京医院、儿童医院、北大医院、北大妇幼医院等重点医院开展了综合治理并实施优化改造措施33项,畅通了生命通道。比如通过交通综合治理后,协和医院周边交通事故和拥堵警情下降40%,市民就医出行更加便利。
2023年,北京交警会同有关部门对北京西站、北京站开展交通综合治理,站区周边通行效率显著提升。下一步,交管部门还将围绕北京南站、朝阳站开展综合治理。
去年远程处理46万余起交通事故
“2023年,我们积极开展事故预防工作,保持了近年来亡人事故稳步下降的良好态势。”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处长于海涛介绍,2023年,北京市涉酒亡人事故同比下降40%、摩托车亡人事故同比下降14%、货车亡人事故同比下降13%,涉及电动三四轮车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0人。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管局事故处处长于海涛。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供图
近几年,涉及大货车的亡人事故占到亡人事故总量的24%,其中四分之一是大货车在右转时发生的,其主要是由于大货车车身结构存在驾驶人“视觉盲区”和车辆“内轮差”,从而引发事故。
针对这一问题,从去年5月份开始,北京交警在全市104处路口设置了货车右转必停的标志标线,截至目前,已经增设了209处。在设置了右转必停标线的路口,没有再发生因为大货车右转造成的亡人事故。
2023年,北京交管部门动态治理各类交通安全隐患2.8万处,对山区、农村、高速公路等619处事故多发点位进行挂账治理,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为提升事故快清快处效率,北京交警还开发了远程视频处理系统,通过线上视频与群众“面对面”,对交通事故进行远程处理,实现“1分钟接警、5分钟挪车”,事故处理平均耗时仅17分钟,做到了接警即处“马上办”、轻微事故“掌上办”、警保合作“一站办”。2023年,北京共通过远程处理交通事故46万余起,处理量同比提升64%,在缓堵、便民上发挥了巨大作用。
去年市民网上自助办理1.13亿件交管业务
市民有了不明白的车驾管问题和交通法规疑惑,时常就会联系交管部门进行咨询,除了电话咨询外,线上智能咨询也是一个重要渠道。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为民服务中心民警杜昕表示,2023年,市民群众通过热线电话、官方网站、手机APP、随手拍平台咨询反映,由北京交管部门答复处理的各类诉求总量达到945万件;通过交管业务窗口和互联网在北京市办理的交管业务总量为1.29亿件,其中,市民群众通过网上自助渠道办理的交管业务总量达到1.13亿件,同比上升40%,“交管12123”APP的注册用户已突破1346万人。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为民服务中心民警杜昕。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供图
“为了快速有效解决市民常规诉求,我们将涉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通行证办理等方面的全量交管业务进行了分类整合,通过建立并推广全要素的‘交管业务知识库’系统,近97%的群众诉求均能在提出问题的当天得到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准确全面的高质量答复。”杜昕介绍。
同时,对于实时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或建议意见,交管部门还通过一体化的大数据平台进行统一流转、督办、答复、回访、分析、考核。2023年,北京交管部门12345派单的解决率和满意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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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1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01-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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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区全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势头。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于较大事故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相关事故采取直接调查、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调查处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383起、死亡408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0%、8.9%。

从行业领域划分,工矿商贸事故69起、死亡72人,同比分别下降15.9%、16.3%;道路运输事故303起、死亡325人,同比分别下降7.1%、6.6%;铁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下降46.2%、50.0%;特种设备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4起4人;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农业机械死亡事故。

从事故等级划分,一般事故380起、死亡399人,同比分别下降9.1%、8.7%;较大事故3起,死亡9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下降18.2%(2起为道路运输事故、1起为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

二、典型事故案例

(一)通州区“7·7”危险化学品爆炸燃烧事故

2020年7月7日,北京市亚南伟业气体有限公司在通州区台湖镇江场村北一简易平房内存放的环氧乙烷、乙炔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燃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11.1万元。

1.事故直接原因。现场泄漏的环氧乙烷遇点火源发生燃烧,引发相邻乙炔泄漏燃烧;环氧乙烷气瓶受燃烧产生的高温炙烤,瓶内环氧乙烷发生剧烈反应导致气瓶爆炸开裂、解体,并引发周边气瓶接连发生多次爆炸。

2.发现的问题。事故发生单位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非法向其他气瓶倒装环氧乙烷,回收、出售废旧气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涉事单位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向普通车辆内装载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备未及时维护保养。事发房屋出租人将农业用地上的违法建设用于出租。有关单位不正确履行职责。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9名人员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存储危险物质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名人员和1个单位受到党纪政务问责处理。北京市亚南伟业气体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共计27万元,依法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北京城信顺兴气体原料销售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8.3万元;北京市兆惠联发气体有限公司被以处罚款6.9万元;7家涉事物流公司分别被以处罚款5万元。

(二)顺义区赵全营镇“11·28”较大事故

2020年11月28日,位于顺义区赵全营镇的原板桥三期项目工地,一在建商务办公楼10层卸料平台发生侧翻,造成3人死亡。

目前,事故调查组正在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8人已被批准逮捕。

(三)通州区“9·18”液化石油气燃烧爆炸事故

2020年9月18日,通州区宋庄镇港北村右堤路与任港路交叉路口西侧200米一院落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燃烧爆炸事故,无人员伤亡。

1.事故直接原因。“气贩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非法分装液化石油气,导致液化石油气泄漏、起火燃烧,火势扩大蔓延,导致周边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

2.发现的问题。“气贩子”租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非法储存大量液化石油气钢瓶,并非法分装、经营液化石油气。事发院落出租人违规出租土地,未制止、报告承租人非法违法行为并为其提供用电。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河北省廊坊市天天燃气有限公司向“气贩子”出售用于经营的液化石油气,违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2人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7人受到党纪政务问责处理。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违法行为已函告属地政府执法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通州区“5·13”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

2020年5月13日,通州区于家务乡于家务村五街22号“伊品羊杂馆”发生液化石油气爆炸,造成7人受伤、周边26处门店建筑物和5辆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1.事故直接原因。事发餐馆操作人员未关紧气瓶阀门,导致液化石油气从破损的橡胶软管处较长时间泄漏,达到爆炸极限浓度后遇点火源引发爆炸。

2.发现的问题。事发餐馆店主将气瓶组与燃气灶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和调压器,燃气设施和设备维护、检修不到位;液化石油气泄漏后处置不当。事发餐馆出租人私自加盖违章建筑,并将营业执照租借他人使用。供气人非法经营燃气;燃气供应单位北京欣欣向荣益源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向“气贩子”提供燃气,且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有关单位不正确履行职责。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供气人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2人受到党纪问责处理。事发餐馆所用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燃气供应单位被责令拆除管道和设备,停止灌装经营。

(五)大兴区“9·9”施工破坏燃气管线事故

2020年9月9日,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兴政西里小区一住户装修施工时,施工单位固安集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将房屋阳台处一根低压燃气管线破坏,造成燃气泄漏燃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万元。

1.事故直接原因。打孔工人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从事打孔作业,造成燃气设施损毁。

2.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非法承接房屋装修业务,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交底、隐患排查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缺失。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打孔工人由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施工单位被处以罚款共计19万元并受到警示约谈。

(六)石景山区“4·29”施工破坏电缆事故

2020年4月29日,施工单位北京中联勘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石景山衙门口地区配套配合考古勘探项目进行文物勘探作业过程中,将重热一、二路10kV电缆及排管破坏,造成周边4500户居民用户停电。

1.事故直接原因。施工单位使用挖掘机进行挖掘破碎建筑基础作业,将重热一、二双路10kV电缆及排管破坏。

2.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北京石泰集团有限公司未对施工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督促施工单位将考古调查、勘探事项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未指定专人现场监督管理,未提供作业区域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未制定作业方案,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擅自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挖掘作业。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罚款共计5万元并受到警示约谈;施工单位被处以罚款4万元。项目建设及施工单位由有关部门实施重点监管。

(七)丰台区“8·26”中毒窒息事故

2020年8月26日,物业单位北京长兴恒远物业管理中心人员,未佩戴有限空间作业防护用品,进入丰台区长辛店镇一小区污水处理站污水井内进行清掏时晕倒;现场临时监护人员及随后赶到的3名人员盲目下井施救,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80万元。

1.事故直接原因。物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检测含氧量及有害气体,未进行强制通风,未穿戴有限空间作业防护用品,擅自进入污水井进行管道疏通作业,救援人员盲目施救。

2.发现的问题。物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审批和安全交底程序,未教育、督促作业人员使用防护用品;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污水站运营单位北京碧波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未严格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职责。居民社区有限空间危险源辨识不到位,警示标志设置、日常安全管理等工作未落实。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物业单位被处以罚款35万元,其主要负责人被处以罚款4.65万元。污水站运营单位被处以罚款35万元。

(八)房山区“4·29”有限空间中毒事故

2020年4月29日,位于房山区的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北京段工程停水检修项目第一标段12号排空阀井内,4名井下作业人员出现不同程度中毒症状,其中3人晕倒。

1.事故直接原因。施工单位北京韩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违章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涂装作业,因吸入混合性气体(三氯甲烷等)导致急性中毒。

2.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通风、管理等制度,未对工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教育培训,未监督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有限空间作业防护用品,未明确现场监护者及其安全职责。监理单位河南华北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未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行为。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施工单位被处以罚款5万元、受到警示约谈,监理单位被处以罚款2万元。房山区应急管理部门对事发工程延伸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共计罚款22.9万元。

(九)海淀区“8·28”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

2020年8月28日,海淀区知春路52号北京硕蜀居酒家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造成4人受伤。

1.事故直接原因。事发餐馆厨房单眼大锅灶内部燃气管路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在局部空间内达到爆炸浓度极限,遇能量源爆炸燃烧。

2.发现的问题。事发餐馆未建立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制度,疏于对液化石油气灶具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单眼大锅灶内部燃气管路液化石油气泄漏的安全隐患。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事发餐馆被处以罚款20万元。

(十)房山区“11·21”施工破坏燃气管线事故

2020年11月21日,房山区良乡城东护城河治理工程(施工桩号1+280处)施工现场,专业分包单位北京众合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顶管作业时,将一根中压燃气管线破坏,影响1842户居民用气,直接经济损失22.91万元。

1.事故直接原因。专业分包单位在使用泥水平衡机械顶管作业过程中,触碰未经地下管线探测探明的PE200燃气管线下扎段,造成燃气管道损坏,导致燃气泄漏。

2.发现的问题。工程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燃气管线保护方案。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市朝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专业分包单位未认真核实施工区域内燃气管线走向和深度,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燃气设施安全,未及时通知燃气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现场监护。监理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违规施工行为未予以制止。燃气管线产权单位管线探测和现场监督指导不到位。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被处以10万元,暂停在房山区水务市场投标资格,公司法定代表人受到警示约谈。专业分包单位被处以罚款10万元。监理单位被处以罚款1万元。燃气管线产权单位受到警示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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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0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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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0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级英模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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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按授予时间顺序,列出历年被授称号的一级英模者姓名、性别、生卒日期,参加公安工作时间,授予时或牺牲(姓名加黑框表示追授)时、现任职务或离退休前的职务和警衔,突出事迹等简要信息。
1980年
柴玉玲(1923—1980),男,1945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山西省闻喜县公安局侦察员、副股长、股长、副局长、教导员。1980年10月30日追捕越狱、盗枪杀人犯时受重伤,仍击伤一名罪犯,终因流血过多牺牲。1981年1月1日追授。
高松岭(1945—),男,1965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北京市公安局十三处三队、公交分局刑警队民警、副队长、政委。1980年4月25日授予。
黄环英(1935—),女,1956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太原市公安局法医、山西省公安厅三处法医、四处副科长、副厅长、正厅级巡视员。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
马文贤(1918—1998),女,内蒙古扎兰屯市正阳办事处任治保主任、居委会主任。1980年4月25日授予。1998年7月1日病逝。
王明海(1951—),男,1971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交通大队民警、副指导员、副大队长、大队长。1980年4月25日授予。 [2]
周连池(1949—),男,吉林省永吉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7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东局子派出所民警、副所长、所长、吉林市公安局纪检处副处长、处长、郊区分局副局长、政委。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尹衍珩(1926—),男,山东省东平县人,汉族,高中文化,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民警、东莱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哈尔滨市人民警察学校政治处主任、副处级督导员。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武殿生(1953—1980),男,黑龙江省海伦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7年参加公安工作,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局旭日派出所任民警。1980年8月11日晚,在追捕杀人逃犯的战斗中,不幸中弹,光荣牺牲。1980年11月17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侯培生,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二队副队长,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86年被公安部撤销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叶志三(1932—),男,江苏省宿迁县人,汉族,高中文化,195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民警、上海市公安局刑侦处副处级民警。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丁乐昌(1926—),男,江苏省扬州市人,汉族,初中文化,195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民警、派出所副所长、所长、政治处副主任、主任。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86年离休。
李本春(1930—),男,浙江省永加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5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副局长、正处级调研员。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余帮金(1935—),男,江西省奉新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香平巷派出所民警、市交通警察支队民警、中队长、副大队长、副支队长。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王世和(1923—),男,山东省寿光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5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山东省寿光县公安局政保股副股长、股长、寿光县公安局副局长、昌乐县公安局长。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84年离休。 [2]
何天慈(1931—1980),男,河南省虞城县人,汉族,小学文化,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交通队民警、刑侦三中队民警、副中队长。1980年病逝。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卜东昌,男,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滨江路派出所民警,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92年被公安部撤销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彭满信(1934—),男,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县人,汉族,小学文化,1951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县公安局滩散派出所民警、副所长、所长、防城县公安边防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95年退休。
谢德蓉(1939—),女,四川省江津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民警、中区分局七星岗、解放碑、大阳沟派出所民警、指导员、正科级侦察员。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杨桂芬(1939—),女,河北省卢龙县人,汉族,小学文化,196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铁路公安处石家庄车站派出所民警、副所长、石家庄铁路公安处政治处副主任。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路秀峰(1948—1980),男,河北省景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8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参加公安工作,在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车站派出所任民警。1980年8月16日夜,在审查形迹可疑的犯罪嫌疑人时,在隔壁房间里待审的另一名案犯,踹开房门,开枪向路秀峰等射击,不幸头部中弹牺牲。1980年9月17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1981年
袁永康(1943—1981),男,安徽省滁县人,汉族,小学文化,1960年参加工作,196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民警。1981年5月11日,在审查一名流窜犯时,突然遭到罪犯的猛击,在搏斗中被罪犯用尖刀刺破甲状腺动脉,全身被刺伤20余处,不幸壮烈牺牲。1981年7月16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官同生(1948—1981),男,湖南省祁东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湖南省祁东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刑侦股民警。1981年5月18日凌晨,在执行抓捕盗枪预谋抢劫外逃罪犯的任务中,被罪犯开枪打伤,不幸壮烈牺牲。1981年6月16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邓瑞甫(1934—1981),男,四川省长寿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5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天生派出所民警、黄桷派出所指导员。1981年7月15日在抗洪抢险斗争中,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献出了生命。1981年10月9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金正一(1956—),男,吉林省图们市人,朝鲜族,大专文化,1976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吉林省图们铁路公安分局乘警队民警、副队长、一科主任干事、副主任科员。1981年8月27日,在列车上盘查一携带枪支的案犯时,被开枪打伤胸部。1981年9月28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1982年
周怡(1961—),女,1982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任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前门站派出所民警;同年10月9日在一起杀人事件中因抢救一名小学生受重伤;10月27日授予。伤愈后离开公安系统。
沈坚(1927—),男,江苏省仪征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江苏省仪征市公安局公安特派员、政保股副股长、股长、副局长、局长。1987年离休。1982年9月10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邵裕桥(1958—),男,浙江省余姚市人,汉族,大专文化,197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2年至1985年7月在武警专科学校学习,1985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衢州市消防大队直属中队指导员、衢州市消防大队副政委。1982年3月3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李俊钗(1941—1982),男,福建省福鼎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5月从部队到福鼎县公安局白露边防派出所任民警、副所长、所长。1982年3月9日,在抢救福鼎县制药厂特大火灾的战斗中壮烈牺牲。1982年8月30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甘铁古(1933—),男,四川省峨边县人,彝族,小学文化,195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参加公安工作。1982年10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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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山(1951-1983),男,吉林省梨树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83年7月27日在抓捕爆炸杀人案犯时,手榴弹爆炸,壮烈牺牲。1983年8月26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谢清岱(1950-),男,山东省泰安市人,汉族,中专文化,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太平分局刑警队侦察员、哈尔滨市公安局三处阵地队副队长、队长、道外分局刑警队教导员、治安队队长、巡警大队政委。1980年4月2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983年4月1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张永文(1963-1983),男,湖北省武汉市人,汉族,1983年8月26日晚,在追捕制造爆炸凶犯的战斗中壮烈牺牲。1983年9月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83年9月被追认中国共产党党员和革命烈士。
汪宜友(1963-1983),男,湖北省武汉市人,汉族,1983年8月26日晚,在追捕制造爆炸凶犯的战斗中壮烈牺牲。1983年9月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83年9月追认中国共产党党员和革命烈士。
张家强(1963-),男,湖北省新洲县人,汉族,大学文化,198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在湖北省武汉市警官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在湖北省武汉市警官学校任教师,现任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法制科副科长。1983年8月26日晚,在追捕制造爆炸凶犯的战斗中被炸断左臂。1983年9月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1984年
陈鸽(1958-1984),男,吉林省吉林市人,1984年2月28日,在堵截两名爆炸杀人罪犯的战斗中,炸药爆炸,壮烈牺牲。1984年3月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和革命烈士。1984年3月11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的光荣称号。 [2]
吴用智(1962-1984),男,湖北省武汉市人,汉族,高中文化,197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在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分局舵落口检查站任民警。1984年9月8日,在堵截两名预谋劫机、行凶杀人的反革命罪犯的战斗中,光荣献身。1984年9月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和革命烈士。1984年9月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1985年
毛子圣(1928—),男,山东省掖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48年参加公安工作,194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辽宁省金县公安局民警、科员、副股长、股长、副科长、科长,1980年4月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985年4月6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86年任大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正处级调研员,1989年离休。 [2]
1986年
丁学宏(1960-),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汉族,大专文化,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红旗派出所任民警、副所长、分局政保科副科长。1986年4月15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1987年
万振法(1945—1987),男,山东省即墨市人,汉族,小学文化,1964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在山东即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任民警。1987年12月5日,一犯罪分子挟持一饭店店主,蓄意爆炸杀人。犯罪分子在瞬间将炸药引爆,万振法当场壮烈牺牲。1987年12月22日追认革命烈士。1987年12月24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1988年
田秀全(1942-1988),男,河北省玉田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8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刑警队民警、新一派出所民警、所长、东山派出所指导员。1988年3月18日,在处置一起歹徒携带炸药蓄谋爆炸报复杀人案件中,不幸壮烈牺牲。1988年4月6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88年4月12日追认革命烈士。 [2]
刘胜民(1955-1989),男,山东省郓城县人,汉族,高中文化,1973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在山东省郓城县公安局任治安科民警。1988年10月27日,在追捕一名持刀凶犯时,不幸被刺中动脉,壮烈牺牲。1988年1月16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陈建军(1962-1988),男,云南省砚山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任云南省砚山县公安局缉毒队民警。1987年12月15日,在抓捕贩毒犯罪分子战斗中,犯罪分子开枪拒捕,陈建军深受重伤,不幸壮烈牺牲。1988年5月6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88年5月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
1989年
郭铁军(1966—),男,吉林省长春市人,汉族,大专文化,1986年8月参加公安,198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太平分局大有派出所任民警、副科级调研员、太平分局科级调研员。1989年9月8日,在盘查两个可疑人时,突然被刺5刀,在被刺穿右眼、身中7刀的情况下,奋勇紧追300多米,经送医院抢救脱险。1989年9月22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梁学章(1965—1988),男,山东省淄博市人,汉族,1985年7月从山东省淄博市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在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刑警队任民警。1988年12月23日晚,在抓捕通缉的一名特大盗窃犯战斗中,在头、颈9处负伤,梁学章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1989年1月被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追认革命烈士。1989年1月19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杨光斌(1953—1989),男,湖北省襄樊市人,汉族,1975年参加公安工作,在湖北省襄樊市公安局清河口派出所任民警。1989年6月9日晚,在带领干警抓捕盗枪、持枪抢劫杀人罪犯战斗中,不幸身中5弹,仍将已逃出的罪犯当场击毙。自己终因流血过多,壮烈牺牲。1989年8月4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王贵君(1967—1989),男,湖南省永州市人,汉族,高中文化,1986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在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任民警。1989年11月10日晚,在抓捕重大盗窃罪犯的战斗中,被刺中心脏,不幸壮烈牺牲。1989年11月追认中国共产党员和革命烈士。1989年12月18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阳兆贵(1955—1989),男,云南省新平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在云南省新平县公安局历任法医技术员、副股长、副队长、科长。1989年8月17日,在侦破一起重大盗窃案件时,不幸中弹牺牲。1989年追认为革命烈士。1989年10月12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高树理(1957—1989),男,辽宁省北宁市人,汉族,初中文化,1976年参加工作,197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参加公安工作,在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铁路公安处沟帮子车站派出所任民警。1989年10月26日晚,在堵截3名重大抢枪杀人犯的战斗中,不幸中弹牺牲。1989年追认为革命烈士。1989年11月1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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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0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善珉(1936—),男,福建省漳平县人,汉族,初小文化,1955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0年参加公安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福州铁路公安处南平车站、福州车站派出所民警、主任干事、福州铁路公安处政治处副主任。1988年4月6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989年12月11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杨永(1956—1989),男,安徽省定远县人,汉族,高中文化,1975年参加公安工作,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山东省青岛港公安局消防二中队历任民警、副中队长、政治指导员、队长。1989年8月12日,在黄岛油库五号油罐雷击爆炸起火后,油罐爆炸壮烈牺牲。1989年8月31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89年追认为革命烈士。 [2]
1990年
冯毓清(1948—),男,贵州省铜仁市人,汉族,初中文化,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贵州省铜仁市公安局预审科民警、副科长。市交警大队教导员。1990年8月23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解泉(1929—1989),男,云南省昆明市人,汉族,初中文化,1953年参加公安工作,195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办事员、科员、副处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副局长、常务副局长。1989年12月6日不幸病逝。1990年4月10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姜渭(1964—1990),男,陕西省渭南市人,汉族,初中文化,197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处四中队、西安市妇女收容管教所、未央宫派出所民警。1990年1月5日,在捉拿贩毒案犯战斗中,中弹牺牲。1990年2月12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陈锐韶(1936—),男,广东省台山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57年参加公安工作,196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自治州公安局康苏派出所民警、乌哈县公安局民警、克州公安局秘书、阿图什市公安局局长、克州公安局副局长、局长。1990年5月21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阿巴伯克·乌斯曼(1946—),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人,维吾尔族,大专文化,1964年参加公安工作,197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阿克陶县公安局任副局长。1990年5月21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1991年
刘平(1938—),男,辽宁省沈阳市人,汉族,大专文化,1962年参加公安工作,196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黑龙江省东宁县公安局民警、股长、副局长、教导员、局长。1987年11月2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991年5月20日,公安部授予他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李扬(1955—),男,山东省沂水县人,大专文化,1980年参加公安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江苏省淮阴县公安局政保股民警、副股长、王营派出所指导员。1991年9月4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张春雷(1962—1991),男,山东省莱州市人,高中文化,1984年加入中国共青团,1984年参加公安工作,在山东省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任民警。1991年6月28日不幸病逝。1991年10月21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许任璧(1931—),男,广东省澄海人,初中文化,1955年参加公安工作,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任队长。1991年5月27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李忠贵(1956—1991),男,云南省富宁县人,壮族,中专文化,197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参加公安工作,在云南省富宁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任民警。1991年6月12日晚,在抓捕一名拦路抢劫罪犯战斗中,壮烈牺牲。1991年0月9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1992年
孙瑞林(1960-1992),男,江苏省邗江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79年在江苏省公安学校学习,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江苏省邗江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分队长、副队长。1992年7月12日凌晨,在侦查一起特大盗窃案件中,遭到犯罪分子用剧毒液氢氟酸的突然袭击,壮烈牺牲。1992年9月9日,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胡洪言(1940-1991),男,浙江省永康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58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转业,1971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浙江省武义县公安局壶山派出所民警、指导员、县局治安股股长、内保科科长、科级纪检员。1991年11月6日晚,在外出办案住宿的招待所,他接到发现可疑人员的报告后,在搏斗中,不幸被凶犯开枪击中腹部,壮烈牺牲。1992年1月9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邓泽顺(1956—),男,湖北省汉阳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78年参加公安工作,198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利济派出所民警、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1984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992年7月20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肖立斌(1963—1992),男,河北省昌黎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83年在武汉市警官学校学习,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参加公安工作,在武汉市公安局六处任民警、副队长。1992年10月11日,在参加围捕特大持枪杀人、抢劫、盗窃、吸毒犯罪集团首犯的战斗中,不幸壮烈牺牲,1992年11月2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苏太德(1955—1992),男,云南省马关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74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9年转业参加公安工作,在云南省马关县公安局任副科级侦察员。1992年9月被云南省委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92年8月31日,他参加云南平远地区“严打”战斗,在抓捕死刑脱逃犯马慈林时,不幸被击中头部,壮烈牺牲。1992年11月13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高文亮(1963—1992),男,云南省砚山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7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2年复员参加公安工作,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云南省砚山县公安局任民警。1992年8月31日,在参加云南平远地区的“严打”战斗中,不幸中弹,壮烈牺牲。1992年11月13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1993年
张效增(1925-),男,1952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山西省寿阳县公安局副股长、股长、副局长、教导员。1983年1月22日授予。1986年退休。
李学刚(1955—1993),男,1976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北京铁路公安处北京站公安派出所民警、副所长,北京站公安段刑警队长,公安部五局主任科员,三级警督,多次负伤。1993年11月8日办案途中因交通事故以身殉职。1993年12月2日追授。
杨启泉(1956—1992),男,公省三水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5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永安派出所民警、副所长,一级警司。1992年12月7日傍晚下班途中,在抓捕一名形迹可疑的男青年时,不幸被子弹击中身体多处,壮烈牺牲。1993年2月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王九明(1929—1993),男,河南省武陟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45年参加革命,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东省惠阳县公安局侦察员、看守所所长、政治协理员,惠阳县法院代院长、县公安局长,宝安县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二级警监。1993年8月5日深圳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清水河仓库突然发生火灾爆炸,不幸壮烈牺牲。1993年8月9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杨水桐(1937—1993),男,广东省海丰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55年参加公安工作,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东省海丰县公安局民警、政治协理员,汕头地区公安处副科长、政治处副主任、主任、副处长,汕头市公安局副局长、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二级警监。1993年8月5日深圳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清水河仓库突然发生火灾爆炸,不幸壮烈牺牲。1993年8月9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曾志德(1962—1993),男,广东省深圳市人,汉族,高中文化,197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刑警队侦察员、分队长,罗湖分局笋田派出所副所长,三级警督。1993年8月5日深圳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清水河仓库突然发生火灾爆炸,不幸壮烈牺牲。1993年8月9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彭宝林(1967—1993),男,广东惠阳县人,汉族,高中文化,1984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在广东省惠阳县公安局淡水派出所任民警,一级警员。1993年5月14日,在清查、打击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中,抓捕香港黑社会“和胜和”成员、持枪抢劫犯罪团伙首犯的战斗中,不幸中弹,壮烈牺牲。1993年8月7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周黑生(1945—),男,湖南省祈东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64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八处副教导员、队长、副处长,一级警督。1993年12月21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姜战林(1955—),男,北京市延庆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76年参加公安工作,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铁路公安分处民警、办公室副主任、乘警队队长、北京铁路公安分局政治处副主任、副分局长兼北京站公安段段长、北京铁路公安处处长、北京铁路公安局副局长,一级警督。1993年10月3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鲁运新(1949—1993),男,湖南省临湘市人,汉族,初中文化,197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任湖南省临湘市公安局五尖山林业派出所副所长。1993年2月7日凌晨,林场发生重大火灾,壮烈牺牲。1993年8月10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李学刚(1955—1993),男,河北省徐水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76年参加公安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铁路公安处北京站公安派出所民警、副所长、北京站公安段刑警队长、公安部五局主任科员。三级警督。1993年11月8日在赴天津办案途中,因交通事故不幸以身殉职。1993年12月2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1994年
戴成江(1950—1994),男,1970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大队直属一队民警、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中队民警,三级警督。1994年2月21日因癌症病逝。1994年3月4日追授。
白木仁(1963—1994),男,1992年参加公安工作,阿拉善左旗公安局豪斯布尔都苏木公安特派员,二级警司。1994年10月21日处置一起爆炸案时被歹徒引爆炸药炸死。1994年12月30日追授。
朱汲(1934—1996),男,江苏省宝应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51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2年参加公安工作,197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主检法医师、副科级侦察员、副主任法医师,二级警督。1994年12月9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姚次会(1952—1994),男,河南省汝州市人,汉族,高中文化,1971年参加公安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西工二队民警、科员、交警支队二大队副主任科员,三级警督。1994年2月12日探亲途中发现一伙歹徒殴打一名过路司机,立即上前制止,受到歹徒围攻,不幸壮烈牺牲。1994年3月7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余泽华(1968—1994年),男,四川省富顺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87年在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学习,1990年参加公安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云南省昆明市特种警察支队官渡大队民警、副分队长,一级警员。1994年1月26日晚巡逻时,接到堵截两名持冲锋枪抢劫案犯的战斗任务后,不幸头部中弹,壮烈牺牲。1994年2月21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马建军(1959—1994),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人,回族,大专文化,1979年参加公安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新疆玛纳斯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队长、城镇派出所副所长兼治安队队长,一级警司。1994年3月19日晚,在商店内抓捕正在作案并伺机逃跑的两名犯罪分子时,搏斗中不幸被刺中,英勇牺牲。1994年4月19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赛尔江·买米拉(1964—1994),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人,哈萨克族,中专文化,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1994年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任民警,二级警司。1994年9月9日晚,他接到两名歹徒闯入县委书记家要钱、要手枪,并扬言引爆炸药的报警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抱住持炸药包的歹徒,强制其向墙角方向移动,不幸壮烈牺牲。1994年11月2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1995年
刘海旺(1949—1994),男,1976年参加公安工作。1994年任毕日嘎乡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11月17日晚追捕两名持枪歹徒时,头部中弹牺牲。1995年1月23日追授。
崔大庆(1959-1995),男,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丰台镇派出所民警、副所长,一级警司。1995年3月11日调查一起械斗命案时中弹身亡。1995年3月23日追授。
甘雷(1970-),男,1989年参加公安工作,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丰台镇派出所民警,三级警司。1995年3月11日调查一起械斗命案时,与持枪歹徒搏斗并在他人的协助下抓获歹徒。1995年3月23日授予。
兰相田(1960-1995),男,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山西省原平市公安局大牛店派出所指导员,一级警司。1995年4月1日牺牲于一拐卖妇女罪犯的自杀性爆炸袭击。1995年4月13日追授。
赵虎生(1958-1995),男,1989年参加公安工作,山西省原平市公安局三街派出所民警,二级警司。1995年4月1日牺牲于一拐卖妇女罪犯的自杀性爆炸袭击。1995年4月13日追授。
柴中东(1968-),男,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防暴支队民警,三级警司。1995年4月2日抓捕两名持枪歹徒时中弹负重伤。1995年4月12日授予。
苏俊栓(1947-),男,1971参加公安工作,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大队任副处级民警,二级警督。1988年7月19日被授予二级英模称号,1995年12月25日被授予一级英模称号。
马喜国(1951--1994),男,河南省巩义市人,汉族,1985年参加公安工作,199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南省巩义市公安局米河派出所民警、市公安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二级警司。1994年11月12日下午,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中,案犯引爆手榴弹,马喜国不幸壮烈牺牲。1995年1月3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许庆(1958--1995),男,安徽省肥东县,汉族,1978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1年复员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湖北省武昌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198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三级警督。1995年9月12日凌晨,在围捕持枪犯罪团伙的战斗中,不幸头部中弹,壮烈牺牲。1995年11月9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黄如航(1969--1995),男,广东省高要县人,汉族,1989年从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分配至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九科任侦察员,1987年加入中国共青团,三级警司。1995年7月12日晚,在围歼绑架案犯、解救人质的战斗中,不幸中弹壮烈牺牲。1995年12月28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钟锐(1974--1995),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汉族,1993年加入中国共青团,1994年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公安局风门岭派出所任民警,三级警司。1995年9月17日晚,在外出乘坐的客车中发现持枪、刀歹徒抢劫旅客,他与歹徒展开搏斗,不幸中弹壮烈牺牲。1995年11月17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王光生(1952--1995),男,海南省海口市人,汉族,1972年参加工作,1979参加公安工作,在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华分局刑警队任民警,一级警司。1995年6月27日,在中巴客车上执行任务时,发现3名歹徒在客车上实施抢劫,在抓捕过程中,不幸被歹徒用钝器击中头部并开枪击中胸部,壮烈牺牲。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马生贵(1936--1994),男,四川省广元市人,回族,1954参加工作,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在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任所长,一级警督。1994年9月因病逝世。1995年6月26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闻建生(1968--1995),男,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汉族,1989年参加公安工作,在云南省麻栗坡县公安局预审科任民警,1990年加入中国共青团,三级警司。1995年5月16日晚,在处置一名男青年因恋爱纠纷腰别手榴弹闹事的事件时,他挡住爆炸的手榴弹,壮烈牺牲。1995年7月11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温郡权(1971--1995),男,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汉族,1990年参加公安工作,在云南省麻栗坡县公安局预审科任民警,三级警司。1995年5月16日晚,在处置一名男青年因恋爱纠纷腰别手榴弹闹事的事件时,他挡住爆炸的手榴弹,壮烈牺牲。1995年7月11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洛桑泽仁(1949--1995),男,四川省巴塘县人,藏族,1968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任西藏自治区贡觉县公安局民警、昌都地区公安处刑警队侦察员、副队长、队长、公安处副处长、处长,一级警督。1995年1月12日,在围歼持枪杀人潜逃犯罪分子的战斗中,不幸中弹,壮烈牺牲。1995年4月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尼玛扎西(1973--1995),男,西藏自治区类乌齐县人,藏族,1992年参加公安工作,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公安处防暴大队任民警,二级警员。1995年1月12日,在围歼持枪杀人潜逃犯罪分子的战斗中,不幸中弹牺牲。1995年1月被追任为中共正式党员,1995年4月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洛松益西(1972--1995),男,西藏昌都县人,藏族,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在西藏昌都地区公安处防暴队任民警,二级警员。1995年1月12日,在围歼持枪杀人潜逃犯罪分子的战斗中,不幸中弹牺牲。1995年1月被追任为中共正式党员,1995年4月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刘晓东(1956--1995),男,陕西省延长县人,汉族 ,1975年参加工作,1979年参加公安工作,在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历任派出所副所长,刑侦队副队长,队长、兰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督。1995年12月18日晚,在追捕持枪杀人的两名歹徒时,不幸胸部中弹,壮烈牺牲。1995年12月28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陈玉新(1960--1995),男,河南省淮阳县人,汉族,197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2年退伍,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公安局刑净大队任侦察员,1993加入中国共产党,二级警督。1995年6月1日凌晨,在抓捕盗窃团伙案犯时,不幸中弹牺牲。1995年8月30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机英雄模范称号。
顾正泽(1947--1995),男,山东省文登市人,汉族 ,1968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退伍,1975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烟台港公安局政保股副股长、港区派出所所长,警卫大队大队长,客运站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1995年5月23日,在追捕枪杀民警的歹徒时,不幸被歹徒开枪击中,壮烈牺牲。1995年,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1996年
张晓东(1966-1996),男,198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刑侦科、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科技术员,二级警司。1996年4月26日被一名入室盗窃拒捕犯罪嫌疑人用改椎刺中头部牺牲。1996年5月9日追授。
张宏飞(1969-1996),男,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石家庄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民警,二级警司。1996年9月4日追捕6名犯罪嫌疑人时,与持刀歹徒搏斗,被匕首刺中牺牲。1996年9月11日追授。 [2]
刘瑛(1949-1996),男,吉林省榆树市人,汉族,大专文化,1968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2月复员参加公安工作,在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历任刑警队民警、队长、派出所所长、巡警队队长,三级警督。1996年1月15日晚,在追捕持枪逃犯的战斗中,不幸中弹牺牲。1996年1月19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宋兆东(1972-1996),男,江西省吉永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93年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刑警队任侦察员,一级警司。1996年11月10日晚,在抓捕一名被通缉的特大持枪杀人犯战斗中,不幸胸部中弹牺牲。1996年11月18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李素珍(1955-1996),女,安徽省怀远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74年参加工作,1975年10月入党,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合肥市公安局任民警,三级警督。不幸于1996年11月30日病逝。1996年12月31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白鸿飞(1959-),男,福建省安溪县人,汉族,高小文化,1979年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在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历任民警、副所长,一级警司。1996年6月19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程广泉(1946-1996),男,山东省滕州市人,汉族,高小文化,1963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6月复员参加公安工作,在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渔山派出所任民警、副科级侦察员,二级警督。身患癌症后,仍坚持工作,不幸于1996年8月16日病逝。1996年9月10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史作善(1945-1995),男,河南省柘城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63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复员参加公安工作,在河南省柘城县公安局历任政保股民警、防暴队指导员、看守所正股级侦察员,二级警督。不幸于1995年11月5日病逝。1996年1月26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王玉荣(1961-),女,吉林省长春市人,汉族,大专文化,1977年参加工作,1988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1993年入党,在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车站分局任民警,一级警司。1996年12月18日,在解救被一名歹徒劫持的28名儿童和2名教师战斗中,化装成幼儿园主任,开枪将歹徒击毙,确保了30名人质的安全。1996年12月30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王开富(1943-1996),男,湖北省钟祥市人,汉族,高中文化,1963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7月复员参加公安工作,在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历任派出所所长、治安科科长、内保办公室主任,一级警督。不幸1996年6月27日病逝。1996年8月16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龚赴里(1935-1995),男,湖南省岳阳市人,汉族,高小文化,1950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在湖南省岳阳县公安局任民警,195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调湘潭地区公安处政保科、湘潭市公安局技侦科历任民警、副科长、科长、政治教导员、副处级侦察员,一级警督不幸于1995年11月病逝。1996年4月2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温铎(1968-1995),男,广东省紫金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88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广东省紫金县公安局任民警,1993年调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南坛派出所任民警,二级警司。1995年11月19日晚,在追捕两名持枪抢劫案犯战斗中,不幸中弹牺牲。1996年1月29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刘西虎(1961-),男,山东省成武县人,汉族,中专文化,中共党员,1978年10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94年7月转业参加公安工作,在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南坛派出所任民警,二级警司。1996年1月29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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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0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杜庭斌(1970-1995),男,广东省番禺市人,汉族,高中文化,1991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广东省番禺市公安局灵山派出所任民警,一级警员。1995年12月18日,在接到3名歹徒持枪、刀抢劫一辆中巴车、打伤乘客逃跑的报案后,立即投入追捕歹徒的战斗,不幸多处被砍伤,壮烈牺牲。1996年3月22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王志明(1962-1996),男,海南省文昌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调海南省海口市国家安全局工作,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刑警队、人民路派出所任民警,二级警司。1996年1月9日凌晨,在抓捕持枪抢劫歹徒时,不幸壮烈牺牲。1996年6月14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杨书勤(1956-1996),男,河南省内乡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77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复员参加公安工作,在贵州省平坝县公安局高峰派出所任民警、副指导员,1994年4月调刑侦队任队长,一级警司。1996年5月21日,在抓捕预某爆炸的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安置的炸药突然爆炸,当场壮烈牺牲。1996年6月18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和贵华(1964-1996),男,云南省丽江县人,纳西族,大专文化,1982年从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分配在云南省丽江县公安局工作,199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民警、刑警队队长,一级警司。1996年2月3日晚,当地突然发生7级强烈地震,在冲进房内抢救3名儿童时,不幸被压在坍塌的房子下,壮烈牺牲。1996年3月7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胡俊生(1950-1995),男,江西省玉山县人,汉族,高中文化,1968年4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2月转业参加公安工作,在江西省上饶县公安局历任治安科任科长、林业公安分局局长,二级警督。1995年8月27日,在执行抓捕哄抢盗伐林木案犯的任务时,遭到一伙歹徒的围攻,不幸被歹徒开枪击中,壮烈牺牲。1996年1月9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1997年
陈煌(1963—),男,福建省厦门市人,汉族,大专文化,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厦门市公安局杏林分局刑警队民警、副队长、队长、刑警大队大队长、杏林分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大队长,三级警督。1997年12月18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邱娥国(1946—),男,江西省进贤县架桥乡人,汉族,初中文化,1964年10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2月转业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广外派出所、筷子巷派出所民警,一级警督。1997年月13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刘云声(1969—1997),男,江西省萍乡市人,汉族,大专文化,1988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萍乡市公安局上栗分局桐木派出所民警、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二级警司。1997年8月15日凌晨,在围捕持枪杀人潜逃犯的战斗中,不幸中弹牺牲。1997年8月28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谢洪威(1973—1997),男,江西省萍乡市人,汉族,大专文化,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从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任上栗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见习期警衔。1997年8月15日凌晨,在围捕持枪杀人潜逃犯的战斗中,不幸中弹牺牲。1997年8月28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彭新安(1968—1997),男,江西省萍乡市人,汉族,大专文化,1989年9月从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历任上栗分局刑侦科民警、金山派出所民警、副所长,二级警司。1997年8月15日凌晨,在围捕持枪杀人潜逃犯的战斗中,不幸中弹牺牲。1997年8月28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李长水(1938—),男,山东省济南市人,汉族,高中文化,1955年11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参加工作,1965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济南市历城县公安局副教导员、教导员、政委、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政委、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市局局长,三级警监。1993年12月,他担任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1997年12月31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王忠训(1939—1997),男,四川省三台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62年参加工作,196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刷马路交通检查站站长、交通警察中队中队长,一级警督。1997年1月13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杨志坚(1965—1996),男,云南省开远市人,壮族,中专文化,1985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开远市公安局羊街派出所民警、副所长、所长、羊街乡党委委员,一级警司。1996年11月29日中午,他在与战友执行任务返回的路上,在制止并依法传唤歹徒去派出所时,穷凶极恶的歹徒突然从腰间拔出一颗冒烟的手榴弹,不幸壮烈牺牲。1997年9月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1998年
李玉坤(1961-1998),男,辽宁省新滨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80年参加工作,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刑警支队民警,一级警司。1998年1月31日晚,在抓捕一越狱死刑犯的战斗中,不幸被罪犯开枪击中,壮烈牺牲。1998年2月13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栾军(1959-1998),男,黑龙江省呼兰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三处、太平分局新乐派出所、刑警大队三中队民警,一级警司。1998年6月28日,在抓捕4名持刀歹徒的战斗中,被刺中数刀,壮烈牺牲。1998年7月8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
郑榜义(1954-1997),男,河南省唐河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78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南省公安干校后勤科民警、唐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副大队长,一级警司。1997年9月23日,在抓捕一杀人犯罪嫌疑人的战斗中,被凶手引爆暗藏的炸药,不幸壮烈牺牲。1998年1月1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尼美曲加(1948-1997),男,四川省石渠县人,藏族,初中文化,1964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四川省石渠县公安局民警、东区派出所所长、一科科长,二级警督。1997年7月25日因病逝世。1998年8月14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龙飞(1969-1998),男,四川省汉源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89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地区公安处防暴支队历任民警、分队长,二级警司。1998年4月19日晚,在抓捕暴力恐怖分子的战斗中,不幸中弹牺牲。1998年8月5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蔡许荣(1947—),男,广东省罗定县人,汉族,高中文化,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197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铁路公安处乘警大队任民警,二级警督。1998年8月11日,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004年
任长霞(1964-2004),女,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的中国警察界先进人物,曾被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国学习。工作期间,被誉为“警界女神警”。2004年4月14日晚8时40分,时任登封市公安局长的任长霞在侦破“1·30”案件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年仅40岁。2004年6月,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3]
2010年
张浩,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第五支队挂职副支队长。2010年11月16日授予。
谭纪雄(1976—),男,湖南株洲茶陵县人,1999年6月毕业后参警,先后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案件20余次,现任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突击大队副大队长。2010年10月26日授予。 [3-4]
2011年
陆立才,男,被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授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014年
王正宏,1987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河北省边检总队秦皇岛检查站战士、班长,天津公安塘沽分局宁车沽派出所、预审科、刑侦支队民警,刑侦支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副支队长,一级警督警衔。2014年6月20日21时30分因病逝世。2014年1月授予。
陈冰,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7月出生,重庆万州人,2004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重庆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分局刑警支队民警,一级警司。2010年4月8日,陈冰在处警勘查一起变压器被盗案现场时,因现场工作人员失职,导致他被高压电严重击伤,造成右臂截肢、右腿永久性功能障碍,鉴定为三级伤残。2014年5月19日授予。 [5]
2015年
杨文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刑侦大队民警,2015年6月1日,杨文峰同志在执行任务中不幸负伤,后经抢救无效于6月9日7时40分光荣牺牲,年仅47岁。2015年7月18日授予。
薛永清,1967年6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肃宁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2015年6月9日处置肃宁特大持枪杀人案中牺牲。2015年6月11日授予。
2016年
艾热提·马木提,1969年10月出生,2016年9月在搜捕公安部A级逃犯时,身为皮山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他带队进行搜捕,遭遇自杀式爆炸袭击,身负重伤,经全力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6]
2018年
陈洁(1981-2018),女,汉族,广东湛江人,生前为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情报合成作战中心一级警员,2018年11月11日在执行公务途中牺牲。 [13]2019年3月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 [14]
许奎,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破获各类案件2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7]
2019年
别立福,1971年出生,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民警。2019年1月19日,在处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突然遭到犯罪嫌疑人持刀袭击,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仍然与犯罪嫌疑人激烈搏斗,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壮烈牺牲。2019年4月19日,人社部、公安部决定追授别立福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8]
2019年10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已作出决定,追授四川省绵竹市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民警韩顺军“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9]
立功集体表彰
播报
编辑
2017年
2017年5月19日上午,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公安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慰问。他强调,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要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会上,全国公安系统615个先进单位和132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福建省上杭县公安局古田派出所所长李福民、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东城区支队故宫特勤中队政治指导员蔡瑞、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刘成晓在大会上发言。 [12]
2022年
2022年5月25日上午,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会议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广大公安民警辅警致以诚挚问候。
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命令,并向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全国公安系统982个先进单位、148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代表、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京港澳高速窦店公安检查站站长张库,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代表、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大队长高湛在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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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0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www.baidu.com/sf/vsearch?pd=video&tn=vsearch&ie=utf-8&rsv_spt=17&wd=%E5%85%A8%E5%9B%BD%E5%85%AC%E5%AE%89%E7%B3%BB%E7%BB%9F%E8%8B%B1%E9%9B%84%E6%A8%A1%E8%8C%83%E7%AB%8B%E5%8A%9F%E9%9B%86%E4%BD%93%E8%A1%A8%E5%BD%B0%E5%A4%A7%E4%BC%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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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10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永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暨春运表彰会议

红网时刻新闻4月10日讯4月9日,永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暨春运表彰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夏葛桉出席并讲话,市公安局副局长宋志雄主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朱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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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交警系统表彰大会召开

7天前4月2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交警系统表彰大会,来自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的24个先进集体和3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贾利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是公...
澎湃新闻客户端




兴平公安举行三等功及嘉奖颁奖仪式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焦思佳 记者 黄艳)为表彰先进、凝聚警心,充分发挥功模民警激励导向作用,切实增强全警荣誉感、归属感、自豪感。4月8日,兴平市公安局举行三等功及嘉奖颁奖仪式...

三秦都市报




2024年3月“渝警之星”评选活动揭晓,这些单位和个人上榜_澎湃号...

8天前近年来,支队先后荣获国家部委表彰1次,集体三等功3次,先进集体称号3次,荣获公安部贺电2次。 “渝警之星”集体 巫溪县公安局 “龚姐倾听”工作队 巫溪县公安局“龚姐倾听”女警工作队,按...澎湃新闻



贵州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交警系统表彰大会

7天前4月2日,贵州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交警系统表彰大会,来自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的24个先进集体和3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贵州省副省长、贵州省公安厅厅长贾利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
法治网




勇当先行者 谱写新篇章——全省公安机关2023年度表彰大会引发热烈...3月15日3月14日,全省公安机关2023年度表彰大会在杭州召开。大会隆重表彰一批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全省广大公安民警以新业绩新形象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
澎湃新闻客户端




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中表彰2023年度先进集体及个人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3月12日电(张云鹏)10日上午,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举行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集中表彰23个集体和262名个人,进一步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凝聚警心,激发战斗力...

中国新闻网




全省公安机关2023年度表彰大会在杭举行

14日,全省公安机关2023年度表彰大会在杭州举行。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表彰。过去一年,全省公安机关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推改革、促发展,打赢亚运安保攻坚硬仗,深化...

潮新闻客户端




​云南国有企业境内外融资研讨会举行今天云南国有企业境内外融资研讨会举行,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19日在北京召开,我省公安系统21个集体、42名个人受表彰。昨日,参加完表彰大会的云南公安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从北京回到昆明,省公安厅召开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座谈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表彰!杭州这些集体和个人光荣上榜

3月14日3月14日上午,全省公安机关2023年度表彰大会在杭州召开。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委政法委正确领导下,在平安护航亚运、坚定护航“重要窗口”建设、争创社会主义...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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