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延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平市316国道(炉下至成功路段)改扩建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拟征地面积:37.9220公顷。
2.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南平市316国道(炉下至成功路段)改扩建一期项目勘界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延平区炉下镇洋洧村、下岚村、炉下村;夏道镇吴丹村、徐洋村、文田村、水井窠村(具体以土地权属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预公告期限:自2021年12月10日起满十个工作日。
5.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平市316国道(炉下至成功路段)改扩建一期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3日由炉下镇人民政府和夏道镇人民政府分别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权属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签订征地协议,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区政府对以上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南平市316国道(炉下至成功路段)改扩建一期项目勘界图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