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批准建设应急管理部 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应急函〔2021〕1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根据《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公示等程序,现批准挂牌组建“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置”等9个重点实验室(附件1)、首批创建“煤矿智能化与机器人创新应用”等13个重点实验室(附件2)。 挂牌组建重点实验室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重点实验室挂牌组建任务书,应急管理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正式挂牌并纳入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运行序列。首批创建重点实验室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应急管理部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进行备案,在1年内提出重点实验室验收申请,验收通过后正式挂牌并纳入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运行序列。各有关单位应聚焦应急管理业务需求,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好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与管理工作。 综合考虑应急管理业务发展需要和科技支撑体系布局需求,对具备较强科研实力但尚未达到创建条件的9个重点实验室进行重点培育(附件3)。各有关单位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内再次提出创建申请,应急管理部将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通过后正式批准并按照《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创建。 附件:1.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挂牌组建名单 2.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首批创建名单 3.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培育名单 应急管理部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 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挂牌组建名单 | | | | | 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重庆大学、山东科技大学 | | | 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 |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 | | 河海大学、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国家气象中心 | | | | | | | | | |
附件2 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首批创建名单 | | | | | 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 |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 | | | | |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 | | | | | |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昆明理工大学 | | |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 | | | | | 应急管理部通信信息中心、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 |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 | | 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应急管理部通信信息中心 | | | 南京工业大学、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
附件3 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培育名单 | | | | | 浙江大学、新兴际华(杭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 | | 应急总医院、天津大学、天津大学温州安全(应急)研究院 | | | 应急管理部通信信息中心、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武汉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 | | | | | | |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 | 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来源:应急管理部官网 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 编辑:庞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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