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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金监管,中介持证上岗,福州楼市重要新规志在根除行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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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19日下午,福州市政府官网公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这份文件由福州市房管局、国有房产中心、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三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可以说是2021年福州楼市的第一份重磅文件,三部门联合出手要规范二手房市场,整顿中介行业。
文件内容很长,规定得比较详细,大家想看原文可以上市政府官网,我这里选取重点内容进行解读。这份文件最重要的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备案,二是资金监管。


先说备案,同样包括两个方面,中介机构(门店)要备案,从业人员也要备案。今后房产中介要营业就必须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如果是以加盟连锁方式经营的门店,也必须先取得备案证书。备案有效期是两年,届满前三个月要重新办理,以前没有办理备案的中介必须在一个月内补办完毕。没有备案的中介门店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否则将取消网签资格。虽然以往也有要求中介进行备案,但这次是动真格的了,没有办理过备案的中介都要抓紧时间去补办。
中介备案以后要给本公司业务员办理实名认证和《房地产经纪从业(实习)证书》,该证书经考试合格后统一发放。中介机构备案标识牌和从业人员证书统一制作,今后门店必须张贴备案标识牌,业务员必须佩戴从业证书,实现执证上岗。因此,买方也好,卖方也罢,今后前往中介门店都要注意查看对方是否有从业资格,门店是否有备案标识牌,业务员胸口是否挂着从业证书。应该说这本资格证书并不难考,但是借此也能刷掉一些完全不学无术的人,毫无疑问,提高一点从业门槛多少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
再说资金监管,中介机构办理备案必须开设专用监管账户,否则取消备案资格不能营业。以往福州市对于一手房的资金监管做得比较到位,办理合同备案都要查验首付款是否进入监管账户。但对于二手房监管力度就没有那么大,众所周知,近年来福州倒闭了多家房产中介,其中有些规模不小,曾经排到五区中介成交的第三、第四位。这些房产中介最为常见的破产原因就是挪用客户资金去炒房或投资,资金链断裂之后还不上钱,不少市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些以往电视新闻里已经有过大量报道。


本次新规出台之后,严禁房产中介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这里要提请大家特别注意:其中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每一分钱,从定金到结算资金,尤其是物业交接过程中的履约保证金等。换言之,今后买二手房的时候购房人要特别注意,你要确保自己所打出去的每一笔钱,都必须进入专用监管账户。这样一来二手房交易就会变得十分安全,彻底杜绝房产中介卷款跑路或者挪用客户资金去炒房炒股等痼疾。这项政策如能切实执行到位,其重要性怎么高估都不为过。


除上述两方面内容外,购房人还需注意的一项规定是今后房产中介不得代收、代缴房屋交易的税费。无论是买方包税也好,还是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税费也罢,今后在房屋过户时,都应由买卖双方自己拿着税单去窗口交钱,具体缴纳多少税款以税单为主一目了然,而不是把钱交给中介。比如此前曾有一些购房人来咨询,说有中介告诉他们某个安置房小区有土地出让金,而实际上福州市区的安置房项目土地性质是出让地,交易时并没有这笔费用。这项举措出台可以杜绝某些黑中介从中作梗,以欺诈买方的方式发不义之财。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的文件结合当前的市场现状,对一些细节问题也作了详细规定。比如要求房产中介从各类渠道及时(2个工作日)撤下已经成交签约或取消委托的房源,没有卖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房源信息。这项规定是在打击泛滥的假房源、假信息。
此外,针对当前中介行业的一些乱象,规定房产中介业务员不得以随机拨打电话或上门推介等不正当方式骚扰市民、强拉业务。中介代销一手房必须主动向购房人告知相关情况,不得串通开发商及其销售人员以带客、推介等方式私下代理销售商品房。并且禁止中介为违规分割出租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也就是说群租房要转售必须先自行拆除整改。
应该说这是一份非常好的文件,既有宏观也有微观,符合当下楼市现状。如果这些新规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能够做好日常监督巡查,我相信二手房市场交易行为和房地产中介行业会变得更加规范。过去这些年来为了规范中介市场福州已经进行了多次尝试,文件虽好,事在人为,在此我们也希望联合发布这份文件的三个职能部门能好好把自己制定的规定执行到位,切实加强监管,是时候把一些“害群之马”清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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